2007年3月19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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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要树立新理念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法宣

  本报讯  “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要实实在在做好法律服务这篇文章,让老百姓真正尝到甜头,得到实惠。”3月15—16日,200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在义乌召开,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陈志忠强调要把普法这项“民心工程”做深、做实、做好。
  陈志忠说,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法律手段是最突出、最理性和最有效的解决方式之一。
  “在新的形势下,‘五五’普法的出发点,不应再局限于只是将已颁行的法律文本向社会进行宣传普及的层面。”陈志忠说,事实上,也不可能把大量纷繁复杂的法律法规都向人民群众做广泛的宣传,普及具体的法律条文远不如普及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先进法治理念更有积极的意义。
  为此,他指出,要树立观念和行为相统一的理念,既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更要培养公民将法律意识转化成为正确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要树立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理念,既强调公民的权利,也要强调公民的义务,既强调行政执法人员的权力,也要强调执法人员的责任。要树立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相统一的理念,实实在在做好法律服务这篇文章,寓宣传于服务之中,让广大群众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中得到实惠。
  11个市和义乌市司法局的分管领导及法宣处(科)长40余人参加了会议。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王进义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了辅导报告。